□张玉胜
9月3日,河北秦皇岛一学校在校门口摆放桌子贴“免费碎手机”标识,并在桌子上放着工具,引发网友争议。该校校长李先生介绍,为了让学生们看到学校执行新规的态度,震慑一下学生,这才在门口摆了锤子。此举有作用,目前没有出现砸手机的情况。(9月4日《极目新闻》)
“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这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明确规定。为落实教育部“禁令”,各地学校都积极建章立制,并出台许多行之有效举措。“砸碎手机”之类的粗暴行为虽屡遭诟病,但仍不时发生。秦皇岛一学校在校门口桌子上公开粘贴“免费碎手机”标识,并摆有锤子,显然不合时宜。
由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不难看出,对学生带手机进校虽有“禁令”,但并未“一刀切”堵死,更无对违规带入学校手机的“砸碎”要求。按照“法无许可不可为”的司法原则,秦皇岛涉事学校的做法显然缺乏政策依据。相反,该校此前规定“学生带入校的手机平时要交由老师保管,有急事可以用,假期也可拿回”的做法,就具有人性化与合理性。
手机是学生个人财产,学校无权擅自作出处置;即便有学生带手机进校违规,但错在学生的不当使用,手机并无原罪。不“罚”学生而“碎”手机,显然既罚错对象,也浪费资源。在手机早已成为电子信息时代公民标配的当下,一味将中小学生与手机、网络割裂开来,既不现实也不好操作,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疏堵并举、放管结合。与其空摆“免费碎手机”的稻草人,不如扎扎实实地落实完善管理制度,并通过家校合作,加强对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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