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郑运钟
主持人:在南京一商场地下车库,一女子和同伴采用“人肉”的方式占车位(即指用人站到车位上,用身体阻止他人驶入)时,对方强行开车进入车位,女子和同伴被车顶得连连后退,愤而报警。1月16日晚,记者从南京汤山百联奥特莱斯工作人员处获悉,当天下午确实有此事发生,后来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走调解。
根据警方事后通报的最终结果,双方都不违法,被“各打五十大板”,接受了警方的批评教育。此事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有律师指出,这种占车位的行为涉嫌破坏公共秩序。但对此也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孰是孰非,尚无定论。
本期嘉宾:斯涵涵 张西流 李云勇
有多重不妥
□斯涵涵(职员)
“人肉占车位”多有不妥:其一,商场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人流量大,车位本就紧张,公共停车位应遵循先到先停原则,不得私自占用。抢占车位,还为此报警,靡费本已紧张的公共资源,违背管理规定,对其他车主不公平,与众人侧目的私装地锁、公交占座无异,是一种不合理、不安全、不道德的行为。其二,双方为了车位都采取了危险行为,置生命安全于不顾,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则因小失大,后悔莫及。其三,此次“人肉占车位”并非首创,一些人为了占车位也是“各显神通”, 多地由此引发的口角纠纷屡见报端,以前还发生过“重庆父母占车位骂哭欲停车女司机”的新闻,可见这是一股自私自利、影响公共秩序的歪风邪气。如果此风不刹,人人如此,还有何公平和秩序可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警方已将当事双方带走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就此冷静下来,反思自己的错误,旁观者也可由此及彼,举一反三。
一种另类诉求
□张西流(公务员)
市民抢占车位,缘于城市停车难。城市停车难,除了停车场、车库、车位资源缺乏之外,其主要原因就是有车族剧增。一边是车满为患,一边是购车者与日俱增,而我们又不能剥夺个人购车用车的权利。问题是,城市停车难,导致有人违法抢占车位,显然让这种权利失去了获得感。可见,一些市民采用另类方式抢占停车位,是在表达一种诉求:化解停车难,宜堵更宜疏。
首先,必须从“堵”字上做文章。比如,不妨借鉴北京等地做法:买车必须要有车位。车辆一多,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目前,车辆的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停车场扩建速度,城区内停车位缺口越来越大。实际上,大多数人买车时,都不会考虑车位的问题,小区里面停不了,就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导致道路资源越来越紧张。如果政府部门规定,必须有车位才能买车,不仅提高了用车门槛,还解决了路面停车问题。
然而,若想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更需用活用足一个“疏”字。比如,城市主城区的小面积地块,可以优先建公共停车场及停车位;闲置暂停开发建设的土地,可以拿来做临时停车场。特别是,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及停车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及停车位,在夜间时段免费对市民开放。
“女士优待”别走样
□李云勇(职员)
近年来,“女性免费”“女士优先车厢”“女士车位”等纷纷出现,类似待遇可以统称为“女士优待”。这也可以说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但一些“女士优待”的现象,有时也会引来诸多争议,根源在于,个别“女士优待”破坏了公平原则。
“女士优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护女性,优待女性,但某些规定却会起到适得其反的反作用。比如,女性车位的存在,就是建立在女性驾车技能低男人一等的前提下。都是电子监考,驾考极其严格,一视同仁,女性哪里有差呢?这不仅是对驾考的蔑视,更是对女性的变相歧视。很多“女士优待”难以落实,口惠而实不至,“女士优待”成为忽悠女人的工具。
以此次“人肉占车位”事件为例,现实中,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一些人让女士以“身体”来抢车位,涉嫌滥用“女士优先”的社会习惯,破坏了先到先停的原则,在车位资源紧缺的状况下,这无疑是对停车秩序的一种破坏。
女人需要关爱,但绝不是无原则的关爱。女性可以“优待”,但绝不能享受违法式“优待”。以民为本永远在路上,法治赶考永远在路上,违法的“女士优待”何时休?这应当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各个单位必须回答好、必须考及格的时代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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