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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15:33:35 来源:中新网
我国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同时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

本报讯 我国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同时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意见提出,落实预告登记制度,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赵燕6月2日在北京表示,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是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的法定手段。预告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赵燕解释说,在预售商品房交易实践中,小业主处于弱势,从购房到办理登记领取证书,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时间可能更长甚至无法领取证书。民众全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被“一房二卖”、再次抵押,民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这样的案例很多。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意见同时提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

很多地方对此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江苏省90%以上地区开展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业务,50%以上地区开展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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