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3月4日电 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该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24年5月31日废止。
据了解,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天津工作一年以上,在天津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者付光宇)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