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买药,到底是去“康佰家”,还是去“佰家康”?这两家是一样的吗?大部分市民根本分不清楚。实际上,“佰家康”大药房注册带有地域标识的店招名,却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隐去该地域标识,这看似取巧的商业行为背后,却隐藏着侵害“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危机与诚信的缺失。
记者昨日从丰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在法院调解下,“佰家康”大药房同意支付1.5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款给“康佰家”。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郭锡峰
案情“佰家康”撞脸“康佰家”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佰家”医药公司)早在2014年和2016年就完成商标注册,合法拥有“康佰家”店招名的专用权。作为市场中的“正牌军”,该药房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品牌形象维护,希望借助独有的商标标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
然而,就在“康佰家”医药公司稳扎稳打之际,市场上却悄然出现一家“佰家康”大药房。这家药房于2017年将企业字号变更为“佰家康”,虽带有地域标识却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故意隐去该标识,使得其店招名与“康佰家”医药公司的商标高度近似,导致消费者在视觉上很难区分二者,从而容易导致相关市场混淆,严重影响“康佰家”医药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品牌声誉。
面对侵权行为,“康佰家”医药公司并未沉默。他们收集充分证据,证实“佰家康”大药房未经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事实。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康佰家”医药公司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作为原告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状告“佰家康”大药房侵权。
和解“佰家康”赔偿1.5万元
面对这起争议,丰泽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依托“知源”共治平台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向“佰家康”大药房解释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通过详实的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解读,“佰家康”大药房逐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对他人权益的不法侵害,并表现出积极的态度转变,主动提出愿意赔偿损失。
日前,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佰家康”大药房同意支付1.5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款。
跟访 督促彻底整改店招标识
案件调解成功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仍主动与“佰家康”大药房保持沟通,跟踪款项支付进度,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这种“案后跟进”的做法,为案件的圆满解决增添了最后一笔。在跟访过程中,法官继续向“佰家康”大药房普及商标法律知识,解释规范经营的重要性。“佰家康”大药房也积极反馈,表示将彻底整改店招标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侵权问题。
法官介绍,案结事了,重在履行。该院以持续跟进提升司法温度与实效法院。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并未“一调了之”,而是主动沟通、实时跟踪,督促被告自觉履行赔偿义务,确保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体现了司法服务全程覆盖的智慧与温度。
另外,侵权方在法院的沟通引导下,不仅主动支付赔偿款,还积极反馈整改情况,完成了从“侵权者”到“守法者”的认知与行为转变。这种司法与当事人之间的正向互动,是“案结事了人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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