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4月13日讯(融媒体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邱虹敏 郭浚楠 文/图)4月11日,一名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市区往浮桥方向行驶,途经笋江大桥时,电动车突然起火燃烧。骑手急忙弃车并报警求助。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到场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日,泉州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停在桥面空旷区域,电池部位正猛烈燃烧,大量黑烟升腾,未殃及周边车辆与行人。现场指挥员果断部署,一边设置警戒区域,疏导过往车辆行人,防止围观靠近引发危险;一边组织灭火组全力扑救明火,反复检查确认无复燃风险后,才有序撤离现场。
据车主回忆,骑行至该路段时,车辆电池突然冒烟,他立即靠边停车,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为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
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与停放至关重要,消防部门发布安全提醒,呼吁广大市民:
骑行前务必检查车辆线路、电池等核心部件,确认无老化、破损、松动等情况;骑行中若发现冒烟、发热、异响等异常,立即停靠至空旷安全区域,远离人群与易燃物,切勿停留观望,及时拨打119报警。
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推入室内、楼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杜绝“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
定期对车辆进行专业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线路和电池,不私自改装车辆、电池,不购买三无劣质配件。
选择正规充电桩充电,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充电时周边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无小事,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既是守护自身安全,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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