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2月5日讯 (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春运启动,春节临近,走亲访友、聚餐饮酒增多,酒驾醉驾易发多发。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连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整治行动,元旦以来共查处酒醉驾1229起。
前晚是尾牙夜,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饭店、酒吧、KTV、酒店、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及周边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查处80起酒醉驾违法行为。
2月3日20时26分许,惠安紫山片区中队民警在黄塘镇黄塘街路段执勤时,查获张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2月3日22时35分许,永春交警在真武桥路段执勤时,查获吕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经鉴定,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2月3日23时15分许,泉州开发区交警在崇宏街与雅泰路交叉路口查获王某涉嫌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2月4日0时30分许,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鲤城区江南大街查获吴某涉嫌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4.6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泉州交警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拒绝乘坐酒驾醉驾车辆,避免因一时侥幸酿成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