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1日讯(记者李菁 邱丰)日前,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印发《泉州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规定》,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场监管人员在普通中小学担任食品安全副校长。
食品安全副校长制是泉州市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模式的创新举措。今年8月以来,全市已有147所学校(幼儿园)聘任食品安全副校(园)长。
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后,各地通过开展集中培训进行部署,同时设立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室,开展入校指导,重点就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物料采购、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反餐饮浪费等方面,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
今后,我市将持续完善食品安全副校长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体系,统筹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聘任、管理与奖惩工作,打造学校师生、监管部门、家庭齐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共建共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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