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郑运钟
主持人:《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不断凸显,从“原生家庭”的热议,到父母“持证上岗”的呼声,家长应提供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愈发成为一个公共议题。国家立法谈家庭教育,分量不容多说,是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依法带娃”该怎么带?将“带”出什么新影响新变化?3日,“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位,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
本期嘉宾:郭元鹏 黄齐超 孔德淇
带娃不只是家事
□郭元鹏(职员)
应该说,既然“有法可依”了“依法带娃”就能实现了。不过,切莫太过欢喜,是不是真的能实现“依法带娃”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就拿我们习以为常的“打骂教育”来说,按照“依法带娃”的规定,“打骂教育”显然也是属于违法的事情。《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好的,可是最终的问题在于,这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打骂教育”谁来发现?发现之后真的能做到“依法打击”吗?
如何带娃这样的事情,历来都被认为是“家事”,而实际上,这还是“国事”,因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还是整个社会的事情。但是,也很显然的是“在家带娃”如果在家庭的小范围里违规违法了,发现就是个难题,“关起门的事情”如果不是太过分的话,是很难被发现的。还有一个问题是,执法习惯的问题。比如说,遇到打骂孩子的父母,甚至是体罚孩子的父母,即便是执法人员也总是“共情的理解”,甚至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一来就会让“依法带娃”打了折扣。
因此,一方面应该发动邻居积极举报“不依法带娃的人”;同时,执法人员面对“不依法带娃的人”要予以打击。总之,“依法带娃”切忌“纸面威严”之下的“有法不依”,不仅要让家长“懂法了”,还要从心里“尊法了”!
须有政府社会的支持
□黄齐超(职业撰稿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也表示,政府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这部法律三审时,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父母的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归位于家庭。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部法规的重点不是如何处罚“违规”的家长,而是强调社会和政府应提供帮扶、支持,让家长出色地完成家庭教育,比如举办家长学校,比如传授家教知识,等等。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有倡导性、引领性规范,也有强制性规范。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明显差错,村(居)委会、父母所在单位都有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倘若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乃至未成年的孩子走上歧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出面干预,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减轻课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锻炼的时间预防他们沉迷网络,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他们的榜样,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期待。
回归“育人”本位
□孔德淇(媒体人)
长期以来,家庭教育过度关注孩子的知识教育,有意无意削弱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这部新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培养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等。
而从现实看,家长应当转变落后的教育观念,健全科学的家庭教育观,不再用分数来狭隘定义“好孩子”,而是回归育人本位,关注孩子人格、身心的成长,重视美育教育,充分尊重孩子个人的兴趣和发展。
家校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学校需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新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形成“家校共育”的教育氛围。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改革现有的教育评价体系,以及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来引导家长转变观念,疏导家长的焦虑情绪。从根本上说,需要建立多元的评价体系,破除唯分数、唯升学论。
必须看到,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当下,只有在孩子心中种下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种子,才能收获立德树人、成长成才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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