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房产
2021-01-06 16:29:30 来源:泉州网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发出《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安置房(海丝御景项目)及配套设施工程有关情况的公告》,提醒广大购房群众防范购房风险。

泉州网1月6日讯 (通讯员林婉玲 记者陈桂生)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发出《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安置房(海丝御景项目)及配套设施工程有关情况的公告》,提醒广大购房群众防范购房风险。

公告指出,自2018年9月起,不断有群众向区房管部门咨询了解某经济开发服务中心、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仑前安置房(海丝御景项目)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围绕该项目是否已办理预售许可对外销售、一手销售可否办理不动产权证等问题,并反馈该项目对外宣传可以一手销售、办证等情况,询问购买该项目房源、办不动产权证有关事宜。

据介绍,仑前安置房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村,经核实,该项目属于划拨出让土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安置配套建设,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也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该项目不具备办理预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条件。

为避免后期因购房人未能办理个人产权证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多次联合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就以上问题约谈某经济开发服务中心、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求该项目在不具备对外销售条件、资格的情况下,不得对外宣传、销售、收取任何个人或单位的购房相关款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郑重提醒广大购房群众防范购房风险,购房前应查验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与损失。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