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伟顺(福建)机电工贸有限公司年产柴油发动机组5020套、自动切换装置5450套、负载测试装置100套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伟顺(福建)机电工贸有限公司年产柴油发动机组5020套、自动切换装置5450套、负载测试装置100套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泉州市出口加工区A13地块一号厂房
工程概况:伟顺(福建)机电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出口加工区A13地块一号厂房,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自身占地面积为25470m2的已建厂房进行柴油发动机组、自动切换装置等的生产加工,预计年产柴油发动机组5020套、自动切换装置5450套、负载测试装置100套。劳动定员为100人,均无住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伟顺(福建)机电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总 联系电话:136007016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5750718736
电子信箱:156467506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写报告书→报告书评审→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基本情况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针对环境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参与调查,对本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①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②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③其它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伟顺(福建)机电工贸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