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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7 14:51:53 来源:泉州政务
通过进一步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基本服务和便利向全体外来人口覆盖,努力实现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泉州是我省经济总量最大、吸纳外来务工人员最多的地区。作为民营经济“五分天下有其四”的经济大市,长期保持着巨大的用工需求。目前,泉州市共与国内150多个城市建立长期劳务协作关系,吸纳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200万左右外来务工人员,晋江、石狮从业人员中60%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

  泉州市能够持续保持对外来务工人员有较大吸引力,得益于我们出台了《关于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6〕24号)、《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8〕143号)等政策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基本服务和便利向全体外来人口覆盖,努力实现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主要亮点:

  一、让外来人口“进得来”

  以落户为例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人口吸引保持较强生命力。

  出台《泉州市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深化人口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出台《泉州市公安机关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以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工作为落户依据,全面放开迁移限制,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均可迁入我市,并将非自有产权房产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就业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连续租住2年及以上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房以及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纳入合法稳定住所,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父母、子女的落户问题。

  据公安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人口向一线城市和都市圈集中的大背景下,虽然近几年我市户籍人口迁往省内其他城市在增加,但省外人口迁入我市落户持续多年呈现净流入的积极态势。2017年省外迁入我市落户2.15万人,2018年增至2.25万人,增长4.5%。我市仍是为数不多的省外人口净流入城市之一,在同类城市中显示出较强人口吸引力。

  二、让外来人口“留得住”

  以就业创业为例

  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创业扶助工程。把稳就业摆在首位,从2016年起,3年投入专项资金1500万元,带动上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就业。2019年,总结三年行动的成功经验,又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工作,准备再扶持市级外来务工人员创业项目100个,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

  以精准扶贫为例

  创新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成为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选编的12个精准扶贫案例之一。国务院扶贫办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培训基地面向福建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贫困地区,实施“创业致富带头人千人培训计划” ,创新应用“1+11”培训模式,通过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和11个月的电大远程教育辅导、创业导师跟踪指导,帮助学员的创业项目在贫困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7-2018年两年,共培训学员1000人,带动40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

  以安居保障为例

  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或职工宿舍,为企业员工安心工作提供安居保障。目前,安居保障主要通过采取企业自建、企业购买等形式予以保障。2012年,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泉保障房〔2012〕28号),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企业提供前期审批、用地、资金、税费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在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的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内安排建设公租房。目前,我市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面向企业员工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7个,建设2.81万套,完成配租2.54万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企业员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让外来人口“过得好”

  以子女就学为例

  保证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平等入学,促进外来人口随迁子女融入学校。2018-2019学年度,我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54.12万人,占基础教育在校生数33.98%,在公办学校就读比率保持在95%左右。其中:幼儿园11.76万人,占幼儿园总生数29.43%;小学27.59万人,占小学总生数35.83%;初中10.16万人,占初中总生数35.95%;普通高中4.61万人,占普通高中总生数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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