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公共景区免门票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旅游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高层次人才免门票进入我市公共旅游景点的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认定为我市的高层次人才。
二、适用范围
清源山、开元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市博物馆、安溪清水岩、永春牛姆林、惠安崇武古城、德化石牛山、晋江五店市、源和1916、安平桥(五里桥)、洛江仙公山、安溪凤山、南安灵应寺、永春百丈岩、永春普济寺仙洞、永春魁星岩、永春乌髻岩、晋江围头战地文化渔村、晋江灵源山、南安凤山寺、惠安净峰寺、南安叶飞故里红色旅游区、泉州森林公园、南安郑成功文化旅游区、七匹狼中国男装博物馆。
三、使用方式
高层次人才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免门票进入景点,仅限本人使用。
四、服务保障
请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景点做好服务工作,各县(市、区)人才专员做好跟踪服务。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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