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4月26日讯 (融媒体记者张博)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5个福建省工业遗产名单,位于泉州古城许厝埕13号的泉州市工艺美术工业公司大院(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成功上榜,成为泉州古城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又一标杆。
泉州市工艺美术工业公司大院前身为1954年成立的“泉州美术工厂”,是新中国成立后泉州工艺美术产业规模化发展的起点,鼎盛时汇聚木雕、彩扎、陶瓷等20多个传统艺种,产品远销海外。随着时代变迁,这片占地约9000平方米的苏式建筑群一度沉寂。2023年,市城联社联合古城发展集团投入约1亿元,遵循“修旧如旧、活化利用”原则,完整保留苏式尖顶、廊柱等,融入闽南红砖、花岗岩元素,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业景观。
2024年10月园区开放后,一层为大师工作室集群,已有47位国家级、省市级大师入驻,涵盖石雕、花灯等26个艺种;二层打造大师馆、传统艺种馆、文创馆,定期举办“传匠心创未来”大师作品联展、大师课堂、人才沙龙等活动。户外广场先后举办中新音乐交流、茶集、工美慢生活节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泥塑、纸织画等体验课程。还举办首届泉州工艺美术文创设计大赛,推动传统技艺与现代设计对接,成为工艺市场化的孵化器。
成功获评省级工业遗产,得益于系统化申报。市城联社将其纳入重点培育名录,深挖产业发源、建筑典范等核心价值,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专业团队运营,并通过党建联建协同推进,最终脱颖而出。
市城联社表示,未来将深化“以用促保”,依托泉州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研中心开展大师课堂、技艺研修;持续举办跨界活动,助力泉州“时尚之都”建设;同时总结经验加快推进系统内集体资产盘活更新,让更多工业“锈带”蝶变为生活“秀带”。
从1954年的美术工厂到省级工业遗产,泉州市工艺美术工业公司大院正以遗产为媒,为古城高质量发展续写新篇章。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