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周培尧
近日,AI歌手在全网走红,独特的音色与唱腔搭配上与歌手本人风格或相似或迥异的歌曲使其成为互联网新宠。AI歌手走红是创作者们搏粉丝一笑的创意行为,还是对歌手声音版权的侵犯?
侵权之举 理当禁止
周芳元:AI歌手虽然能有其形,但永远无法赋其神。利用AI打造的歌手不但涉及侵权,而且并不具备现实中歌手的神韵。值得深思的是,AI的运用需要有度,有边界,更需要在道德与法律的前提下进行,智能技术在触及人伦时需要格外谨慎,国家也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AI应向善生长,不应该成为造恶的工具。
中言利尔:不可否认,AI 歌手的创作者带领团队经过长时间采集了百首歌曲反复实验,才闪亮登场,这是创意行为。然而,没有得到原创者的授权许可,这其中难免也涉嫌声音权、音乐作品等方方面面的侵权问题。未来已来,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火爆,相应的法律法规也要与时俱进,做出合理的调整与完善,方可保障其良性健康发展。
泥河牧歌:AI歌手假借高科技之名,已经侵犯了歌手的姓名权、著作权和声音权,理当依法叫停。AI技术不是法外之地和保护伞,滥用AI技术或将引发一系列伪造声音、影像、字迹等违法诈骗犯罪行为。故此,应尽快立法出台对AI技术使用的监管举措,规范其使用行为,使AI技术在娱乐生活、服务社会上有序发展,而不是在侵权的路上狂奔。
新生事物 宽容以待
王启东:AI即人工智能,已在许多领域取得突破,自动驾驶、智能绘画、ChatGPT……AI歌手即其一也,作为新生事物,在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推广经典歌曲的作用。如贸然祭起法律的大棒予以封杀,实在不妥。科技创新需要鼓励,也需要宽松的环境,一棵嫩苗如果歪了不妨扶正,而非一锄头下去。
胡锋:智能时代,即使不出现AI歌手,也会出现其他的“AI+”。对于是否侵权有待权威部门出台意见后,才能厘清模糊的边界。对于新创意一上来就一棍子打死,势必会阻碍其发展和进步,这并不是让大家纵容侵权行为,而是要以一种包容的眼光“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如此,既能让法律发现“漏洞”,及时打上“补丁”,又能给出台新规以空间,从而规范行业发展。
琮琤:AI歌手是一种创意行为,而非对版权的侵犯。毕竟,AI歌手并非真正的歌手,创作者们通过这种方式,只是在模拟歌手的声音,并没有从事商业行为或谋利。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AI歌手也能为歌迷带来更多的文化消费选择。因此,我们不妨抱着审慎包容的眼光去看待它,让其在试错与纠错中不断完善成长。
建章立制 规范发展
张全林:依据《民法典》,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窥斑见豹,人工智能并非百利而无一害,它在给各行各业注入强大动能的同时,免不了产生负面作用。当前要做的是,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证扬利抑弊、向善而行。只有严谨有序发展,人工智能才能成为人类进步的利器,而不会异化为令人担忧的“终结者”。
云上飞:虽然AI翻唱技术的确可以模拟歌手的声音、风格等特征,但是它主要是依赖于已有歌手的录音素材,所以整个过程中可能也存在许多版权方面的问题。目前,AI翻唱技术仍处于探索和研发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中,所以对AI歌手伴随而来的版权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技术和政策法规监管上也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从而确保AI歌手合法合规发展。
鹿台一卒:AI歌手的出现无疑是时代的进步,对这个新事物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是,歌手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样是音乐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任意使用或“再造”知名歌手的成名作,无疑是对歌手知识产权的侵害,也会影响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因而,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实现共生共赢,这才是AI歌手走进时代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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