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城市网盟
2023-08-02 16:39:40 来源:海口网

活动背景

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核心区、海南省的省会城市,海口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经济人文风情。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宣传工作指示精神,激发海口市民游客热爱城市、宣传城市的积极热情,向全国、全世界展示大美海口的精神风貌,本报特开展“‘随手一拍海口美’高手在民间摄影(短视频)大赛”。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海口日报社

策划执行:

海口日报报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口日报社摄影部

活动时间

2023年8月2日—10月上旬

比赛安排:

评审、公示期:2023年9月15日-9月20日(公示3个工作日)

展示期:10月上旬

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

本次摄影(短视频)大赛以展现海口自然美和人文美为核心,通过镜头让人们一起感受海口生活的美好。参赛作品内容、题材不限,将按“图片类”和“视频类”两个类别进行评选。

2、激励措施:

(1)征集期间,主办方将定期(初定每周)从参赛者中随机抽取部分参赛者作为大赛“幸运之星”,主办方将赠送精美礼品一份(大赛定制充电宝、保温杯、雨伞、T恤、遮阳帽等礼品,随机赠送其中之一);

(2)主办方将定期(初定每周)从参赛作品中,按照艺术性、代表性和专业性相统一的原则,挑选部分参赛作品在《海口日报》、海口日报微信公众号、海口日报视频号及海口网大赛专题上进行集中展示。一经展示的图片和视频作品,主办方将向作者支付200元稿酬(组照按单幅计算);

(3)参赛者发送自己的作品或转发主办方推送的新媒体作品至微信朋友圈或抖音、新浪微博账号平台(需插入话题“#随手一拍海口美”)。

①微信朋友圈(文图或视频)点赞量300以上(含)的;

②自媒体平台相关推文阅读量3000以上(含),且“在看”或“看一看”100以上(含)的;

③视频号阅读量3000以上(含),且“转发”100以上(含)的。

以上任意一条达到要求的,即可凭相关凭证联系主办方联系人领取300元的奖励(前50名)。

推送活动从9月21日开始,推送内容请关注9月21日零时后海口日报微信公众号带有活动标识的产品。

3、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摄影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分别评出“图片类”和“视频类”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入围奖,奖项和奖金设置如下:

图片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300元+证书;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证书;

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300元+证书;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证书;

4、参赛规则:

(1)本次活动面向所有对摄影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开放,不限制年龄、职业和国籍;

(2)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聚焦海口之美,题材风格不限,不分彩色、黑白,谢绝供应电脑创意和变更原影像的照片(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添加、大幅度变更色调等技术处理);

(3)图片类参赛作品投稿数量要求每人不得超过5张(组),组照4-8张;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一般手机拍摄的原图均能满足),图片大小限3~10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4)视频类参赛作品拍摄地点、内容等须与海口相关,作品最低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P(1920×1080);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杂音;视频格式为MP4或MOV;作品片长在30秒-10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大赛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

(6)参赛者在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参赛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说明等信息,不得以笔名、化名或匿名形式投稿,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参赛者对投稿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扰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学问产权或专有权利,涉及到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8)凡投稿的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9)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后续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10)活动主办方将随机择取优秀作品进行随机展播;

(11)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yjhkzm@163.com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829882

(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海口日报社

2023年8月1日

来源:海口日报

责任编辑:方瑜莹

审核:施路平

值班编委:林婧

监制:陈肖梅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