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依法治国,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法治安邦,民生所盼、发展之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依法治国,要立法完善。“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新思想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作为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法律必然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和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为此,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不断提高立法效率,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和社会规范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依据。
三、依法治国,要执法规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形成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担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者、推进者、捍卫者。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政府法治形象,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影响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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