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于理
主持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何在?如何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本期嘉宾:潘铎印、李红军、江德斌
以法律遏制“野味”源头
□潘铎印(公务员)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疫情的暴发,让我们看到了违反自然规律付出的代价,彻底粉碎“捕猎、运输、贩卖、消费”野生动物的黑色利益链,必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相关决定,正当其时。让人类对野生动物“不敢吃”“不想吃”,亟须更加完善的法律严格管控“野味”产业的源头,真正实现无处可吃。餐桌的另一头是铤而走险的偷猎者和商贩,为满足食客的口腹之欲,频频触碰法律的红线,必须通过严厉的立法、执法,彻底打掉“野味”产业的源头。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行为,坚决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产业链、清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黑市,让涉事者付出法律代价,让法律真正落地,为人类与野生动物共生提供法治保障。
善待野生动物就是善待人类
□李红军(职员)
每每说到野生动物保护,不由得让我想起那句著名的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确,只要社会中存在着市场需求,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就不会停止。我们常说要善待野生动物,可现实语境下又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一点?人们只顾自己大快朵颐,却从来不考虑后果,饕餮天物正在成为一种社会流行病,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但凡能动弹的飞禽走兽大多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腰包鼓了,手里的钱多了,传统的家禽家兽已经很难满足一些人的胃口,于是乎有人将目光瞄向了野生的飞禽走兽,果子狸、穿山甲、孔雀、竹鼠、蛇、丹顶鹤等统统不予放过。但吃“野味”会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科学研究表明,近些年来世界多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都和动物有关。一些野生动物含有各种病毒,吃野生动物无异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人们常说,善待野生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仔细体味,此话不无道理。我们知道,每一种野生动物都在大自然中扮演着平衡角色,没有蛇的存在,老鼠失去天敌,将会“鼠满为患”;没有穿山甲,蚂蚁遍地都是;没有青蛙的存在,害虫便会沉渣泛起……如果人类只有贪婪和自私,只顾自己享受,却从来不考虑自然界的平衡问题,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野味”不是刚需
□江德斌(职员)
在全面“禁野”的趋势下,也有人发出声音,认为“野味”是一种“刚性需求”。这是一种谬论。
我国有着长期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的传统,主要是源于社会发展的因素,此前在生产力不发达且物质不丰富的时代,人们需要寻找更多食物来源,“野味”成为食材是历史必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生产力已经大幅度跃升,粮食生产连年丰收,肉类也得到基本满足,可以通过养殖食用经济动物的方式,来满足自身蛋白质需求,不再需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在现代生活方式里,野生动物交易已失去了经济意义,食用者更多是源于传统文化里对野生动物的偏狭认知,以及猎奇、稀缺、炫耀的心理作祟。然而,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并不高,很多“神奇”只是牵强附会。而且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非常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人畜共患疾病有90多种,全世界有60%—80%的新发传染病是人畜共患的,如埃博拉、非典、禽流感、猪流感等,都是从动物传染给人类。
此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覆盖范围有限,包括蝙蝠、鼠类、鸦类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成为食客餐桌上的“野味”。而且,野生动物养殖和交易都存在监管漏洞,很多“野味”商贩超范围经营,持证商贩非法收购或出售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在售野生动物无检验检疫证明等问题非常普遍,令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沦丧为非法捕猎。
由此可见,全面“禁野”不仅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更是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安全。“野味”不是刚需,基于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及前车之鉴,必须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