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2020-01-10 08:04:14 来源:泉州网
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导则》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文物建筑对公众开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理念科学阐释和展示文物建筑的价值,鼓励开展公众参与、体验、互动式活动。

□戴先任(职员)

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导则》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文物建筑对公众开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理念科学阐释和展示文物建筑的价值,鼓励开展公众参与、体验、互动式活动。(中国网)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文化遗产、遗迹自然也是灿若星河,文物建筑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我国文物建筑也是遍布各地。文物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其本身也是老祖宗留给所有人的共同遗产,具有社会性与公益性,鼓励景区景点中的文物建筑最大限度向公众全面开放,就是让文物建筑回归公益性与社会性,也是在盘活这些闲置资源,能够拓展公共文化生活空间、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文物建筑对外开放,要能顾及文物建筑的具体情况,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与开放。文物建筑开放使用涉及文物保护、地物权属、旅游管理、治安消防、景观环境等诸多环节,对于文物建筑开放,要能顾及其他因素,进行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标准与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文物建筑并不是简单开放就可以了,需要进行复杂的系统性工作,要以保护为前提,要能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只有更好保护文物建筑,才能让文物建筑更好开放,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