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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11:05:00 来源:泉州网
在不少人的脑海中,违停作为一种量大、轻微的失范行为,没有很大的危害性,惩罚也不会太严重。因此,看似轻率而任性的“绿化带违停”,也隐伏着一些人的权衡与算计。

近日,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一车主将车在公共绿化带上停了3个小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将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停放面积为6.46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500元,对涉事车主开具了一张3230元的罚单。(9月9日 央视新闻)

在不少人的脑海中,违停作为一种量大、轻微的失范行为,没有很大的危害性,惩罚也不会太严重。因此,看似轻率而任性的“绿化带违停”,也隐伏着一些人的权衡与算计。

在一个工具理性盛行的时代里,违停很多时候就是为了图方便和省事,“绿化带违停”说到底就是一种规则意识与边界精神的淡漠,少了一些“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是非感和分寸感。权利意识不断高涨,规则意识和文明素养却还没有跟上,这种“文明的剪刀差”,让破坏规则的失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层出不穷。

在钢筋水泥建构的“城市森林”里,绿化带不仅具有绿化的功能,也能部分地满足人们对“诗意地栖居”的渴望。“绿化带违停被罚3230元”犹如一面镜子,提醒和警示人们——勿以恶小而为之,量大、轻微的失范行为也需要戴上“紧箍”;如果不进行重拳治理,社会规范就可能沦为“稻草人”,对人们缺乏足够的震慑力与约束力。

罚款不是目的,而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根据已有的规章制度对违规或者不达标者采取相应的惩罚举措,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全社会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能力。“绿化带违停被罚3230元”让社会规范秀出了肌肉和牙齿,让违规者感受到了“肉疼”,也能提升公众对绿化的价值认同和对公共规则的尊重与敬畏,此处应有掌声!□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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