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歌 (职员)
7月16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生活用纸品牌“清风”遭恶意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生产“清凤”纸巾的侵权企业及股东赔偿原告“清风”生活用纸生产企业100万元。(7月16日澎湃新闻)
一个叫“清风”,一个叫“清凤”,两者有着一字之差,或者说至少有“一横之差”,但是从产品外包装上来看,后者全盘模仿前者,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9年2月,该公司先后四次因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纸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被罚后,不但屡教不改,还依旧生产、销售与原告产品高度近似的产品,最终被告上法庭。
为什么被罚了仍旧不改正?就是因为这样的山寨产品给“李鬼”们带来了市场暴利,乃至让他们无法自拔,铤而走险。所以,法律对这样的山寨行为,在处罚标准上应该更加明确,比如按照生产商品的价值还是按照出售商品的价值,抑或是按照获利多少等等来确定处罚的标准和额度,最终的目的是让山寨侵权者感到“肉疼”。
值得关注的是,泛滥成灾的山寨商品问题,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情况尤为严重。有网友调侃说,在很多农村市场,“上好娃”吃着“康帅傅”方便面,喝着“营养直线”,手里还拿着一瓶“雷碧”……调侃归调侃,但这就是农村消费者每天都要面对的现实。
我们期待,正品商家都能够像“清风”一样依法维权,法院也能够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之上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那么山寨商品的生存空间必然会越来越小,市场才能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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