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运钟
近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已经发布并向各界征求意见。《办法》对骑车逆行、超载、打手机等交通陋习以及车辆加装、横穿马路、车辆停放等方面,均予以详细的限制和规定。《办法》牵涉广大市民的出行便利,征求意见的做法也展示出政府部门倾听民意的诚意,由此便引发了市民广泛的讨论。
当下,无论市区还是城镇、农村,电动车都是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备受人们喜爱。车型小不怕堵车且停车方便,无须加油车速也能很给力,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不过,也正因如此,市区电动车数量庞大,如何管制成为交管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在缺乏专门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电动车交通乱象就有可能出现失控的风险。仅7月份以来,我市交管部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就查处了11119起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不按道行驶7165起、逆向行驶就1237起、闯红灯1181起。违法行为影响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市民对此深恶痛绝,《东南早报》的调查显示:非机动车道逆行、骑车看手机打电话、随意横穿三类违法,市民最讨厌,由此引发的事故更是频见报端,其中也不乏车毁人亡的悲剧。
在此背景下,加强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已经势在必行,《办法》的发布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办法》对症下药地提出具体的管理规范,并配套详细的处罚措施,虽然还在意见征求阶段,就已经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也不禁让人对电动车的规范有序出行充满期待。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显然,单靠一部管理办法,并不能立刻改掉长期存在的交通陋习。《办法》草案发布跨出了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关键一步,而接下来,如何让它真正落到实处,起到规范市民骑车行为的作用,也十分重要。一方面,意见征求阶段,可以发动市民参与讨论,认真聆听市民声音,采纳合理建议,例如,此次草案中“电动车推行过街”的规定,就引发了一些市民的议论,还有整治非机动车道乱停车等方面,《办法》草案在完善过程中,都可以充分听取民意。如此做法,既可以集思广益,让管理办法更加完善,也可以借此进行普法宣传,让《办法》在正式推行前就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还要在实施之后,加强执法力量、严格执法,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还要通过加装专门针对电动车的高清摄像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容易引发事故的交通陋习,如:逆行、超载、打手机等,还要不时开展专项整治,用整治酒驾的决心来整治此类危险驾驶行为,唯有如此,让人心生敬畏,进而做到自我约束。
电动车交通陋习由来已久,要彻底改变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办法》的发布,让我们看到根治问题的希望,只有做到,让《办法》深入人心,并让人对之心生敬畏,才能让市民养成基于法律法规的自律行为习惯,最终形成电动车文明出行的交通环境与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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