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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06:44:34 来源:泉州网
时隔一年半,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幼师虐童事件终于尘埃落定。记者获悉,6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刘某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获刑1年6个月,并被责令5年内禁止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吕也玫(职业撰稿人)

  时隔一年半,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幼师虐童事件终于尘埃落定。记者获悉,6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刘某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获刑1年6个月,并被责令5年内禁止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见6月18日的澎湃新闻)

  幼师虐童被判刑,是依据《刑法》第260条规定执行的,无可非议。它不仅告诉老师们,虐待幼儿就是体罚幼儿,必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而且传递出一种信息:对于虐童老师,不再仅仅是道德谴责,还可以追究法律责任。这应当成为治理虐童行为的社会共识。

  换言之,治理老师虐童行为,已经从道德谴责走进了依法治理的阶段,必然有利于打击老师虐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让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幼师虐童并非个案,早就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究其根源,就是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严重缺位,监管经常当“马后炮”。即使进行查处,也常常是“家长打孩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因为老师虐童的违法成本低,难以让其长记性,更难以震慑他人,自然没有老师从中吸取教训,以致幼儿和家长频频“受伤”。

  俗话说:治病当治根。对于老师虐童事件频发,笔者认为,除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外,关键是倡导依法治校,让老师虐童行为入罪,对违法者实行“零容忍”。否则就难以避免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

  如今,幼师虐童被判刑,具有标本意义,为各地幼儿园和学校带了个好头。我们期待,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能严格执法,一旦发现虐童老师,都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让依法严处成为治理虐童行为的社会共识。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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