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运钟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据《北京青年报》2月18日报道)
儿童票标准的问题由来已久。长期以来,旅游景点、公共交通等行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争议。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但国内很多景区、公园等却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这对许多身高超标的儿童显然有失公平。对此,许多专家学者呼吁整改,全国人大代表也曾在两会上提出议案,要求相关行业执行“以年龄为标准”的儿童票政策,说出了广大家长的共同心声。如今,广东省消委会一纸诉状把旅游行业巨头长隆集团告上法庭,再次将这一问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从公平的角度来说,以“年龄”为标准无疑比“身高”更合理。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单纯以“身高”为标准,会让众多高个的儿童失去应有的儿童福利。有关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12年,全国六岁的城市男性儿童平均身高增加了8.6厘米,达到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1.6米左右。而这样的身高,按照目前许多地方1.2米的身高规定,都买不了儿童票。国际上,大都以儿童的年龄来确认他们享有的福利待遇,这种方式更为公平。
但从操作层面来说,一些场景“以年龄为标准”也会带来一些不便。例如,参观景点、乘坐公交车、地铁时,让所有儿童都携带户口簿等年龄证明相对不便。而且,逐一检查身份证明,也可能会在高峰期时造成不必要的拥堵,并不现实。还有些企业甚至担心,仅从年龄为标准来执行,会让一些人钻空子,冒用儿童票优惠。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儿童票标准的执行上更加人性化,可以根据不同场合灵活制定标准,宁可实行“年龄与身高并用”的双轨制,也不宜搞“一刀切”。像在公共资源相对紧缺的交通部门,既应该保障儿童权益,也要照顾优惠政策的可操作性,可以采取为身高超过一定标准的儿童办理特殊证件的方式,方便交通运营部门查验。如今未成年人可以办身份证,学生有学生证,儿童也完全可以办理儿童卡。而针对冒用儿童票政策的现象,通过加大惩罚力度,即可遏制这一不诚信行为。具体做法上,需要相关行业“多动脑筋”,集思广益,根据各自特点选择解决问题的合适途径。相信,只要能以“儿童的福祉最大化”为出发点,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标准,都立足于拓宽儿童票的福利路径,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公平待遇,就能给孩子成长创造公平健康的环境。
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和国家共同关心的。儿童票标准涉及各方的利益,不能只靠相关行业主动去改变规则,也应该从立法层面做出一定的“顶层设计”,制定相对统一的规范标准,才能切实保障儿童的利益。广东省消委会的此次诉讼已经开了个好头,期待此案早日有个公正的结果,同时,还能推动儿童票问题“顶层设计”的形成,从根本上改变当前许多行业采取“一刀切”标准的局面,让免票等福利惠及所有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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