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编辑)
近日,安徽滁州出台一项“捡烟头有奖励”措施,引发关注。公告规定,凡在滁城建成区主动捡拾烟头者均可获得奖励,参与者可到活动指定地点兑奖,每公斤可换取60元奖金。(2月19日《市场星报》)
有人认为,“市民捡拾烟头有奖”是城市管理的制度创新,正所谓“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然而,在我看来,这种所谓的管理创新并非良策,而是拍脑袋决策。
首先,这是转嫁管理责任。城市保洁工作是城市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城管工作人员在拿着工资的情况下,却将“捡拾烟头”的活儿,用奖励的办法推到市民身上,其本质就是将责任转嫁到了市民身上。其次,响应者应该会寥寥无几。烟头本身就是一种污染物,还可能是很多疾病传播的载体。一般情况而言,对于地上的烟头,大多数市民都会避而远之。有多少市民会甘冒健康风险去换取奖励呢?再者,就算能获得市民的响应,那么你如何鉴定这些烟头是“在城市街头捡拾起来”的?如果是老烟枪在自己家里积累的呢?岂不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
治理乱丢烟头现象,需要加大力度惩罚“丢烟头的人”,需要绝对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市民捡拾烟头奖励”没有多大意义,绝非城市管理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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