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刺桐锐评
2019-01-28 10:30:04 来源:泉州网

  2018年年底,作家江南终于收到了来自苹果公司的赔付款,这也意味着历时3年多的作家江南诉苹果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彻底结束。据了解,法院最终判定苹果公司应赔偿杨治(作家江南)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1月23日《经济日报》)

  这起案件有意思之处在于,苹果公司成了侵权者,而在以往,知识产权纠纷当事双方往往是个人对个人,而侵权者有些时候也是作家。比如这起案件中的原告江南,在2018年也是一起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被告,已故作家查良镛(笔名“金庸”)起诉他的《此间的少年》侵权,结果法院判决江南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江南由“李鬼”变身“李逵”,身份的转换不值得奇怪,虽然他在“金庸诉江南案”中是侵权者,但不意味着他不会成为受害者。而通过被金庸状告一案,经历被诉、败诉,到现在自己又状告苹果公司,也更能让他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而可能让他更懂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懂得恪守权利边界,不再逾越边界,侵犯他人权益。

  对于广大网络公司及个人来说,也要懂得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有多大的责任,就应有多大的担当,要避免侵犯他人权益,树立知识产权意识。“苹果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就是一记警钟,有助于警醒网络公司及所有人。不管企业做到多大、多强,即使是像“苹果”这样的巨无霸跨国企业,也只有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才可能赢得社会尊重。否则,就会像败诉的江南与苹果公司一样,既要付出侵权成本,对原创作者予以赔偿,还要受到舆论的指责,让自己变得“灰头土脸”。

  同时,也有必要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维权成本,让法律更好保护知识产权。这样才能让正当维权的“江南”更多一些,让侵权的“江南”更少一些,从而营造更好的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戴先任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