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15日讯(融媒体记者范金林)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6年泉州市泉台农业融合、数字农业创新应用等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全市启动泉台农业融合、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农产品展示展销三大领域项目申报工作。
泉台农业融合项目,支持从台湾引进果蔬花卉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资金人才,或承办市级泉台农业交流对接活动,项目需达到大棚5亩、露天10亩以上规模,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补助10万元;从事台湾农产品展销、展示及交流对接的承办机构,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聚焦果蔬、水稻、茶叶、禽类养殖等领域,支持单品种数字化技术集成应用,要求露天栽培100亩以上、设施大棚20亩以上,新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万元,年内完工并对接市级数字农业平台,列入新建市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的,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补助上限10万元。
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方面,承办全市性展会、承接省级布展任务的县(市、区),按照活动举办及布展实际情况测算,补助上限10万元;参与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的农业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展位和布展费用实际情况测算,补助上限1万元。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