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洛阳桥开展普法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今日的泉州,古今辉映、欣欣向荣,历史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宋风古韵搭配时代风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迸发新的活力,呈现出“千岩竞秀,万壑争流”的繁盛景象。赓续和守护城市文脉,保护是前提,传承是基础,创新是关键,这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有制”才能“有治”,“善制”方能“善治”。2024年1月1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叠加之前先后出台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构筑了泉州历史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体系。
立法先行,才能有法可依;司法护航,才能行稳致远。2020年4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文化广电与旅游局签署《合作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备忘录》,设立了“泉州市文旅产业及世遗保护司法示范基地”,打造集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三位一体的“1+N+1”司法保护防护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保护工作格局。其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涉文化遗产刑事案件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依法严惩危害文化遗产、文物资源的犯罪行为,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清晰的法治指引。在法治的守护下,“宋元中国·海丝泉州”这块“金字招牌”的气韵愈发醇厚,刺桐古城文化根脉与时代同频共振,绽放了新时代的光芒。
承百代之流,会当今之变。历史文脉曾有辉煌的过去,也应该有闪光的现在,还应当充满生机地走向未来。传统文化经过时间淬炼和一代代传承才成为了经典,传承致远,创新增华,传统文化需要创新表达,让古老文明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才能让传统文化永葆生机,不断焕发出新的魅力。
司法既要致力于制止意图对公共文化资源进行独占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又要保护和鼓励在公共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所进行具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前几天,“一纸司法判决激活了一张城市名片”的故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津津乐道。某企业将与泉州城市形象高度关联的公共文化资源“半城烟火半城仙”注册为商标,并以此进行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这是典型的将公共文化资源恶意抢注为商标的违法行为,此种行为属于权利滥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不应予以得到保护,驳回某企业的诉讼请求。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德化陶瓷曾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输出商品之一,扮演着“世界文化交流使者”的角色,新时代的陶瓷商品既守正又开新,饱含传承进取之心,商品承载着文化,版权保护使文化与市场对接,司法之任务在于保护传统文化的创新性表达,让文化遗产在当下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并进一步促进其活化利用、活态传承。陈某以其登记的美术作品“山海茶叶罐1”起诉德化某陶瓷公司,主张该公司在天猫平台销售的茶叶罐侵犯了“山海茶叶罐1”作品著作权。德化某陶瓷公司认为陈某作品只是惯常的传统山水元素结合,不具有独创性。究竟是不同路径的创作,还是仿冒侵权?事关合理使用与保护创新。法院认为,陈某的作品将传统山水元素通过造型、修饰、搭配融汇创作,具有个性及审美意义,达到了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作品在上述造型设计上具有高度相似性,应认定构成侵权。
文脉悠远,弦歌不辍,千年古城文脉传承不断,历史文化融入泉州的城市血脉中,成为丰富城市肌理、培育人文情怀的宝贵资源。只有立足地域特色,在法治的框架下坚持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打造更专业、更严密的保护体系、构建更完备的体制机制、完善更多元的共治格局,城市文脉才能更好传承和赓续,在传统与现代的对话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林海吟 洪颍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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