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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0:16:31 来源:泉州网

  12月4日晚,浙江杭州怀孕7个多月的孕妇掉进一窨井,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女子的丈夫说,事发时他与妻子在小区内停车,妻子下车从副驾驶座走到后排取东西,不慎掉入窨井。出警的消防人员表示,“抵达现场时,看到盖子是坏的、中空的,残片被丢在旁边。”据悉,该窨井直径约1米,深度约4米,井底水深约1.5米。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2月5日《新京报》)

  孕妇不幸身亡,令人悲痛不已。毋庸置疑,人行道、小区、马路上以及绿化带旁的窨井井盖丢失、缺损,以及冷不丁冒出来的无盖井“坑人”不浅。近年来,各地无盖井所致的车辆受损的、身体受伤的,甚至毁容的、丧命的,大小事故不胜枚举。井盖虽小,但人命关天,也拷问着城市管理水平。一些城市每每是出现悲剧事件后,才加强管理措施。像上文吃人的窨井“盖子是坏的、中空的,残片被丢在旁边”,至少说明有关部门未能提前处置问题。

  让人心寒的是,屡见报端的“井盖缺损夺命”事件,却罕闻有人被问责。不难判断,正是因为问责缺位,管理者才无动于衷,“走路残”才不时有所闻。其实,不论水、电、气、污水、交通及电信,地下通道的管理,应该统一归市政一家。如果出现问题,就不会有扯皮的情况。我们常说: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窨井井盖丢失、缺损,对于市民们的安全来说就是大事,一旦出现漏洞与市民的性命攸关,因此城市管理者必须时刻绷紧公共安全这根弦。同时,不仅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责任到人,问责也到人,切实建起“安全墙”。对症下药,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别让井盖缺损成为公共安全之痛。□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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