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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08:43:25 来源:东南早报
暑假期间,一些青少年偷偷租车并无证驾车上路,存在路面重大安全隐患。近期,泉州交警主动出击、精准查缉,查处多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不仅处罚了涉事青少年,还溯源严查违规租车商家,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全方位整治道路安全乱象。

■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缘 文/图

暑假期间,一些青少年偷偷租车并无证驾车上路,存在路面重大安全隐患。近期,泉州交警主动出击、精准查缉,查处多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不仅处罚了涉事青少年,还溯源严查违规租车商家,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全方位整治道路安全乱象。

南安 两小时锁定嫌疑车 溯源查处违规租车行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辖区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路面行驶风险极高。

接到线索后,南安交警立即启动快速查缉机制,仅用不到2小时就精准锁定牌号为闽CD××××3的嫌疑车辆。民警迅速落地核查,确认该车两名驾驶人王某程、王某江均为17岁未成年人。二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案发期间二人轮流驾车上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为彻底铲除隐患根源,民警深挖案件链条、溯源追责。经查,涉案车辆租赁经营者郭某贤,在办理租车业务时,未严格核验承租人年龄、身份及驾驶资质,明知对方系未成年人、无驾驶资格,仍以每日500元的价格违规出租车辆,放任未成年人驾车上路。

目前,租车行经营者郭某贤因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交警依法处罚。针对两名未成年驾驶人,交警对二人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约谈双方监护人,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责令监护人强化日常监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洛江 精准布控 三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被查

日前,泉州交警在前期线索研判过程中,发现洛江辖区存在未成年人轮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现象。经调查发现,6月30日、7月2日,在洛江区万虹路、西环路等路段,有三名未成年人无证驾车上路,交通安全隐患极为突出。

为从根源上整治安全隐患,洛江交警迅速启动专项核查工作,持续跟进收集证据,精准锁定违法人员以及涉案车辆的相关信息。2026年7月8日至9日,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民警依法将涉案的违法行为人杜某(2011年出生)、刘某(2012年出生)、陈某(2010年出生)及其监护人传唤至中队,作进一步的调查。

经询问,三名未成年人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组织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开展面对面专题警示教育,结合真实事故案例,细致讲解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违规上路的严重危害,逐条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同时,民警现场督促当事人及监护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明确未成年人驾车的法律后果与监护责任,责令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义务,从源头杜绝未成年人无证驾车等危险行为。

多方联动 守护青春平安

未成年人私自租车、无证驾驶,不仅漠视自身生命安全,更严重威胁道路公共安全,同时租车行违规出租、监护人监管缺位均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领小型汽车、自动挡汽车等准驾车型驾驶证,年龄需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无申领资质,严禁驾车上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驾驶证,无证驾驶属于明确交通违法行为;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租车行违规向未成年人租车必将依法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交通违法引发事故、造成损害的,监护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违规出租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不是玩具、马路不是游乐场。广大家长需妥善保管车钥匙,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汽车租赁行业需严守经营底线,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违规租车;广大市民发现未成年人无证驾车、违规租车行为,及时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交通乱象。

下一步,泉州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辖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重点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超速、酒驾、违规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联动多方发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压实家、校监护管理责任,全方位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保障暑假出行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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