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记者李延霞、张千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7日对外发布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多项举措。
一是支持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
二是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
三是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化发展。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在上海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研究探索巨灾风险转移工具。
四是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航贸金融数字化国际标准制定,指导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开展航运保险研究,探讨以上海为重点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支持上海“航贸链”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链上数据要素价值。
五是支持上海市立足实际,推动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沪养保”。
六是支持信托机制在大都市的养老服务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上海金融监管局与上海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
七是支持上海市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重点领域项目落地,继续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开展项目公司业务创新试点,以设立项目公司方式开展数据中心设备、资源采掘类设备、工业机器人、模拟机与航材融资租赁业务。
八是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基地建设将充分利用上海区位、政策、资源等优势,定位于监管数据贯通性、穿透性应用,监管流程标准化、数字化再造,监管工具自动化、智能化研发,努力建设成为监管科技创新先行先试的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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