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区4个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道路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24年7月5日起对以下公路、城市道路的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该批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位公示如下: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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