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23日讯 (记者龚翠玲)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下文正式确认泉州第十一中学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据悉,泉州第十一中学跻身全省一级达标高中行列,成为洛江区第一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标志着洛江区教育事业发展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泉州第十一中学创办于1999年,秉持“德慧并进,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新时代高中育人方式改革。2020年10月,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省一级达标高中现场评估专家组莅临泉州第十一中学对申报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材料、实地察看、师生座谈、现场抽检等形式,对该校申报省一级达标高中的硬件设施、软件环境逐项审核验收。
洛江区教育局副局长黄铁水介绍,洛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心系教育质量的提升。这些年来,洛江在教育方面硬件上的建设、软件上的投入力度都很大。今后,洛江区教育局将以泉州市第十一中学晋升为省一级达标校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
相关新闻
福建省新增一批省一级达标高中校
泉州网3月23日讯 (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整改复评及晋级评估结果。根据《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省一级达标高中整改复评及申报晋级评估工作。
在专家组现场评估基础上,经审核并公示,连江尚德中学、福清第二中学、福清第三中学、厦门市第三中学、厦门市湖滨中学、华安县第一中学、安溪铭选中学、沙县第一中学、泰宁第一中学、仙游县华侨中学、邵武第一中学、武夷山第一中学、光泽县第一中学、政和第一中学、建瓯第一中学、漳平第一中学、宁德第一中学等17所学校高中部达标整改已基本到位,予以确认通过一级达标复评。
福州华侨中学、福州金山中学、连江黄如论中学、厦门实验中学、漳浦第一中学、泉州第十一中学、宁德市高级中学、屏南县第一中学等8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办学标准,予以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