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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08:28:44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高速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驾驶员醉酒后开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该司机10年就曾因酒驾被查。

泉州网8月17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庄雅婧)近日,泉州高速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驾驶员醉酒后开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该司机10年就曾因酒驾被查。

当日中午12时,泉州高速交警在惠安南收费站入口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发现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驾驶员许世某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后经血液检测,许世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2011年11月7日,也就是近10年前,许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曾被晋江交警处罚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下,等待他的处罚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之内都不能开车,而且,10年的吊销处罚期限之后,他也不能再驾驶任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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