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三合一”整治工作,连日来,永春县抽调应急、市管、住建、工信、消防以及部分乡镇成立4个督导组,对全县22个乡镇“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此次督导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检查每个乡镇不少于100户,检查是否全面摸清辖区“三合一”底数,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做到“一家一档”,重点检查人员相对集中、用电异常用户、停放车辆较多的生产性加工点以及经营性沿街店面等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在排查整治台账内。


督导石鼓镇时,督导组在桃场社区64-67号的一栋6层建筑内发现,里面包括雨伞、服装在内的加工点共3家,“一幢多租”现象也导致企业负责人和房东均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等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在加工点内,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楼梯间防火门顶部留有缝隙,线路不符合标准等消防隐患。督导组就隐患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改、限期整改,要求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火灾防范,杜绝生产性“三合一”火灾隐患。
因生产性“三合一”在去年蓬壶区域性隐患整治和自建房加工场所整治中已基本摸排出来并得到有效整治,此次督导发现占比较少,问题主要集中在沿街店面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检查中,督导组重点对各乡镇沿街店铺内违规搭设阁楼作为居住、生活场所,以及商城或市场内部违规设置居住、生活区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针对检查中发现未配备灭火器材、线路不符合规范、佛龛防火措施不到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在商铺阁楼内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现象,逐一登记在册,责令立即搬迁。
每督导一个乡镇,督导组都会对乡镇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同时要继续组织人员,针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且要按照要求,统一分门别类、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目前,全县“三合一”场所整治“100户抽查”专项督导行动正在进行中。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