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2020-10-22 10:02:12 来源: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人社文﹝2020﹞138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子女入学政策待遇

(一)学前教育阶段。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第五、第六、第七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六、第七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若选择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参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的政策规定。 

(三)高中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招,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执行。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附件1)办理。因特殊情况中途申请转学的,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其中:

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在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的情况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申请转入我市高中学校,第一层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公办学校就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可在全市范围内公办学校自主选择,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三、四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可以申请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属公办学校就读,由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五、六、七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二、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泉委人才〔2017〕10号)要求,请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

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4.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5.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附件.doc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