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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08:52:23 来源:泉州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市民住进了安置房小区,极大改善了居住生活条件。但部分小区存在管理困难、环境较差、居民文明水平不高等问题,容易造成纠纷,影响安定和谐。为此,民建泉州市委员会拟在今年市两会上提出建议,加强泉州市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泉州网1月4日讯 (记者 李波玲 庄丽祥 文/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市民住进了安置房小区,极大改善了居住生活条件。但部分小区存在管理困难、环境较差、居民文明水平不高等问题,容易造成纠纷,影响安定和谐。为此,民建泉州市委员会拟在今年市两会上提出建议,加强泉州市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浦西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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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状】 部分物业与回迁户矛盾易激化

据了解,目前管理安置房小区的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缺少应对小区日常维护和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

部分业主认为安置前的有关承诺没有兑现,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有的物业公司便通过一些渠道增加收入,引起部分业主反感。

此外,由于一些安置房回迁户大多为原自有住房居民,一些人收入较低,法律意识不强,不愿为服务买单,经常以诉求不能有效解决为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催促拖欠户缴纳物业费,往往耗时长、成本大。还有个别业主缺乏良好的公德意识,存在乱抛乱撒、侵占绿地、违章搭建、占用楼道乱堆放、电动车私接充电等现象,造成物业和业主双方矛盾日益加深。

【业内人士】 引导居民自主管理 提前了解小区情况

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福建省长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庄能辉认为,安置房的管理工作不能只停留在项目建设时期的热情上,选房之前多方应提前做好宣传,比如成立业委会、缴纳公维金、物业管理知识普及等。

“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常常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安置户的风俗文化如何整合在一起。”庄能辉说,安置房小区的业主往往是周边几个原有村的回迁户,风俗文化、生活习惯不尽相同,这时候还要注意引导居民自主管理小区、提高居民的购买服务意识,才能实现从城中村到现代化小区的转变。

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庄能辉建议应积极与街道、社区方面提前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了解安置房小区的基本情况,从而更好地做好小区“管家”。

【社区看法】 丰富精神文明生活 多为回迁户考虑

说到泉州中心市区的安置房小区,近两年交房的浦西安置房值得一提。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党委书记庄旗明告诉记者,社区方面在管理浦西花园、草埕花园、御殿花园三个安置房小区时,摸索出一套方法,那就是在协调物业公司提供优质服务时,注重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业主入住前社区就要投入建设好公共基础配套设施,让整体环境变好。更重要的是丰富居民的精神文明生活。”庄旗明说,安置房的管理与商品房的管理并不一样,这些业主多是土生土长的原村民,保留着许多传统生活习惯。

然而,有些习惯在现代化管理的小区里显得格格不入。庄旗明认为,社区这时候要站在居民的角度,为他们创造环境条件,比如把祠堂改为图书角来提高阅读率,在安置房小区里统一放置烧金桶等,满足部分业主需求。

【建 议】 出台配套细则 广泛宣传齐抓共管

为加强泉州市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今年市两会上,民建泉州市委员会拟提出建议。

首先,依据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并广泛宣传。营造小区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畅通物业管理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突出小区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强化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和调解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提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体作用。

其次,广泛动员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发挥属地街道、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居民的监督协调作用;提高业主参与度,激发积极性,形成物业管理和小区业主积极配合、良性互动的局面;监督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情况,物业费、水电公摊费用的支出,制约物业公司的违规挪用,保证物业资金使用的合理透明;调解业主与物业的矛盾,让各方信息对称,公平公正处理存在的纠纷。

再次,按照标准加强房屋质量监管。安置房的开发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房屋,为被安置居民提供安心的住宅;房屋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多方参与的房屋质量鉴定制度,强化房屋质量鉴定,明确房屋质量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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