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关于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法律批驳——“南海仲裁案裁决不是国际法”》7月16日发布。报告围绕仲裁管辖权、实体规则适用、裁决效力三条主线展开分析,论证了该裁决与国际司法实践背道而驰。
由中国南海研究院、暨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编制的这一报告指出,南海仲裁案系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从程序到实体均存在根本性缺陷,仲裁庭所作所谓裁决与国际法精神背道而驰,本质上是一场借法律之名的政治操弄,仲裁庭本身沦为美国、日本等域外势力的地缘政治工具,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是一个在政治和金钱的操控下的一面之词。
管辖权问题是本案最大的法律障碍。中菲已通过双边条约等多项文件确认,以双边协商谈判方式处理南海争议,排除第三方仲裁程序的适用。菲律宾将其刻意包装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文的解释与适用问题,误导国际舆论。中国早在2006年就依据公约发表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类别的争端排除于公约强制解决程序之外。仲裁庭对此置若罔闻,强行将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争议纳入管辖,自始不具备司法管辖权基础。
报告指出,仲裁庭实体审理环节还存在系统性法律适用错误。仲裁庭无视南沙群岛在地理、历史和法律上构成一个整体的基本事实,肆意肢解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将南沙群岛人为切割为互不关联的零散岛礁,机械适用、歪曲公约条款,严重侵犯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仲裁庭采信多处未经交叉核实、来源单一的证据材料,违背举证规则,丧失中立裁判立场。裁决文本内部前后抵牾、结论武断,专业性存在重大瑕疵,与国际司法实践背道而驰。
报告强调,南海仲裁案裁决由一个不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仲裁庭作出,在适用法律上存在根本性缺陷,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在国际法上自始不具有任何效力。仲裁庭个别仲裁员从始至终放弃独立判断,迎合其背后政治势力的指示和要求,完全丧失公信力。实体问题裁决更是在适用法律上漏洞百出、错误连篇,违背国际法,是非法和无效的。
报告复盘南海局势揭示,十年过去,该裁决不仅未能解决争议、促进和平,反而阻碍南海区域国际法治建设进程,成为国际法发展史上的一股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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