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7月14日讯(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杨蕾 王美烟)文身具有肌肤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易被标签化等特质,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社会参与权等多项权利。2025年,晋江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37%的涉案未成年人文身,团伙犯罪案中的未成年人均有文身。对此,晋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发出司法建议书,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工作,守护每一名青少年“无痕”亦“无悔”的青春。
建议施策
少年文身藏大风险 国家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文身是指在人体上绘成或刺成带颜色的花纹或图形,有的人通过文身来表达个人身份、信仰,有的人认为其是追逐时髦和彰显个性的特殊方式。但文身属于对身体的侵入式动作,具有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易被标签化等特质,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社会参与权等多项权利。
据介绍,晋江市人民法院详细排查梳理了2025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审结的案件中有37%的涉案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文身的情况;在部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盗窃等团伙犯罪案件中,还存在所有涉案未成年人均有文身的情况。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6月发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企业、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在实际经营中,部分文身服务提供者仍存在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店铺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有的明知消费者为未成年人或在未询问年龄的情况下仍提供文身服务。
治理回响
部门联动推进整改落实 督促服务者依法依规经营
晋江市人民法院针对在梳理审判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近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文身行业进行严格行政审批,加强重点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治共管合力。
司法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迅速回应,立即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工作。首先,要求所有经营文身相关服务者,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均需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同时,约谈晋江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组织签署《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及保护未成年人承诺书》,并督促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明显标识,督促文身服务者依法依规经营。
据悉,司法建议联动多部门共同抵制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行为,从源头织密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网络,护航青少年健康向阳成长。
条文链接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第四条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加大指导监管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并指导其自觉依规经营。
商务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督促美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指导从事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相关资料
文身究竟有哪些健康隐患
郑州一三甲医院皮肤科医师李燕坦言,随着文身潮流在青少年群体中蔓延,因文身引发的皮肤感染、过敏等病例也逐年增多。她表示,文身看似是“个性表达”,本质上是一种有创操作,背后隐藏的健康风险远超很多人的认知。
李燕解释,文身是通过针具反复穿刺皮肤,将颜料植入皮肤深层,这个过程会直接破坏皮肤的天然屏障。“皮肤是人体的第一道防线,一旦被刺破,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就有了可乘之机。”她进一步举例说明,“如果文身店铺的操作环境没有严格消毒,或者针具、颜料被污染,很容易引发感染。我们接诊过的病例中,有因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患上毛囊炎、疖肿的,也有因分枝杆菌感染出现皮肤肉芽肿的,这些患者轻则皮肤红肿、疼痛、化脓,严重的甚至出现全身感染,引发败血症。”
除了即时感染,文身颜料带来的过敏反应和毒素蓄积,同样是不容忽视的长期隐患。“文身颜料里含有汞、镉、镍等重金属,还有各种有机染料,这些成分很多是常见过敏原。”李燕告诉记者,部分人群文身后会立即出现皮肤瘙痒、红斑、丘疹,严重的会起水疱、糜烂、渗出,更麻烦的是,这种过敏反应有滞后性,有些人数年后才会出现症状,而且治疗周期长,很容易留下永久性瘢痕。(央广)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