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
下雨天在路边等车,莫名其妙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反应过来时车已走远……遇到这种事,有些人会自认倒霉,但其实司机的这种行为既不文明也不合法。日前,丰泽交警就对一起此类案件作出了处罚。
近日,丰泽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当事人称在站台等公交时,一辆白色小车疾驰而过,溅了自己一身污水。丰泽交警一中队立即展开调查,现场监控视频显示,3月7日8时25分许,在市区宝洲街中段公交站,一部白色小车行经公交站旁的积水路段时未减速通过,溅了两名等公交的市民一身积水后扬长而去。

白色小车未减速驶过积水,等车的市民被溅了一身。

司机黄某受到交警查处
当日18时许,民警将白色小车驾驶人黄某依法传唤至丰泽交警一中队接受处理。因实施机动车经过漫水路段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黄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记者了解到,遭遇类似情况选择向警方求助的人并不多,然而,在积水路段行车溅到行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故意溅水,违法情节将更严重。此前,山东一司机故意开车加速通过中学门口积水路段,将水飞溅到师生身上取乐,并将该视频传播到网络上,之后警方以寻衅滋事对该司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这些不文明驾驶行为也违法
除了路过积水不减速,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行为也让广大市民痛恨。车窗抛物、滥用远光灯……有些人认为,这充其量就是不文明行为,而实际上,这样的行为不但违法,还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
车窗抛物
“车窗抛物”是不文明行为,也构成交通违法。驾乘人员的随手一抛可能干扰其他车辆,特别是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可能为躲避抛撒物而紧急变道,极易酿成交通安全事故。此前,在丰泽,就有这么一名驾驶员因随手一抛,被交警部门查获。
2021年4月22日上午,一部新能源小车行驶至城东街安吉路时,驾驶员从车内探出头,随后将车上垃圾先后两次随手抛掷到绿化带上。这一幕被正在进行视频监控巡查的泉州交警设施大队民警“逮”个正着。随后,民警将相关违法信息依法录入系统。数日后,驾驶人苏某到丰泽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并对其抛撒物品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滥用远光灯
长期以来,滥用远光灯一直是市民甚为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市民李先生表示,对向车滥用远光灯,自己根本看不清前方,而后车开远光灯时,自己的后视镜看不清楚,开车会受到严重影响。
据交警介绍,行车滥用远光灯不单是驾驶陋习,更是违法行为,而且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夜间行车时乱打远光灯,已经成为夜间行车的隐形杀手。
跨栏过马路
一些市民为图方便,翻越路中隔离护栏,不仅给自己带来危险,还有损城市文明形象。今年1月3日晚,在市区津淮街千亿商城路段,行人庄某跨越津淮街的中央隔离护栏,一路小跑欲到马路对面,此时何某驾驶电动车经过避让不及,庄某被撞倒在地。
交警提醒,翻越护栏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交警部门将持续对这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随意变道、加塞
不少司机在日常驾车时,会遇到车辆随意变更车道、加塞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但扰乱交通秩序,还易引起追尾、剐蹭等事故。特别是高峰期,在车流量较多的出入口位置,这种行为让本就拥堵的道路更堵。
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养成文明良好的行车习惯,把地面实线当作一堵墙,不违规变道、不任性加塞,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龟速”行驶
明明道路状况良好,可是前方车辆却“龟速”行驶,等超车上前一看,司机往往是在打电话或者看手机,这种情况遭到不少市民的吐槽。市民赵先生说,这样其实很危险,有可能引起追尾、剐擦或者碰到非机动车、行人。
交警表示,在高速公路、高架桥或城市快速通道上,一些车辆占据着快车道或超车道“龟速”行驶,严重影响通行效率,导致后方车辆不能快速通行,同时非常容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严重时还会引起多车连环追尾事故。
“炸街”扰民
夜深人静时,马路上突然响起改装车的刺耳轰鸣声,很多市民深受其扰。交警表示,这些非法加装、改装车辆,追逐竞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交警介绍,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车辆突出部位容易剐蹭其他车辆或行人,而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安全隐患;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他人对车辆发出的信号产生误解,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出现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查驾驶大功率摩托车、改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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