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2月28日讯(融媒体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陈俊达 文/图)连日来,泉州晚报持续关注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问题,相关报道引起各方关注。为切实抓好电动车火灾隐患整治,谨防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发生,晋江市各镇(街)全面排查电动车火灾隐患,并对3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分别依法进行处罚。
在晋江市西滨镇一物流公司,消防人员发现,该公司两名员工在室内违规停放三辆三轮电动车,存在较大火灾隐患。晋江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500元和2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池店镇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一场所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不盲目改装,并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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