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21日讯(记者谢曦 通讯员许钟妮)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9月2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上线“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据悉,原来的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简称冲还贷业务)只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及贷款所在地均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上线后,将冲还贷业务的申请对象拓展至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的职工,其主贷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缴存地在本省内(除厦门外)的,均可在公积金缴存地的服务大厅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不同公积金中心可办理对象范围有所差异,请以当地公积金中心公布为准。)
举个例子,李先生及其配偶在福州办理了一笔公积金(组合)贷款。今年10月,李先生因工作调动,公积金缴存地由福州变更为泉州,他的冲还贷状态变更为撤冲。李先生可携带相应材料前往泉州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用于偿还在福州办理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以此类推,张先生及其配偶在泉州办理了一笔公积金(组合)贷款并开通了冲还贷业务。今年10月,其配偶因工作调动,公积金缴存地由泉州变更为福州,配偶的冲还贷状态变更为撤冲。其配偶可携带相应材料前往福州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申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用于偿还在泉州办理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该业务在原有冲还贷业务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打破地域限制,突破技术壁垒,拓宽冲还贷业务受益群体,有效解决了贷款职工家庭成员因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分属不同公积金中心,无法办理委托还贷业务的难题,大大减轻了贷款职工家庭还贷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公积金缴存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和还款代扣卡原件到泉州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窗口,均可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每月15日,系统将根据借款人上月在委托银行的贷款还款金额,自动清分并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以转账的方式直接划入还款代扣卡内用于抵还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业务目前仅支持线下办理。在主借款人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情况下,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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