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8月31日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日,南安财政安排了529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扶持项目,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及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 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短板。 (陈相福)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