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申诉信访人的健康安全,保证正常诉讼秩序,自2021年8月2日起,就近期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一、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应当优先选择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尽量减少到法院现场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诉讼服务中心)。咨询事项、查询案件进展等其他诉讼服务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预约办理。我们已安排专人为您服务,及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我们收到您的预约办理电话后,经审核确定您的案件具备通过互联网查阅卷宗、开庭、调解条件的,将及时向您告知具体事宜,并指导安装相关软件。使用互联网开庭的,可用电脑登录泉州法院互联网庭审平台(http://tingshen.qzcourt.gov.cn),或在安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云晤”APP参与庭审。
三、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等办理诉讼、信访事项的,可以通过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事先联系:
综合事务:0595-12368
立案:0595-22139563、22139670
退费、阅卷等:0595-22139538
信访:0595-22139526
四、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办理诉讼、信访事项及办理其他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 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 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 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 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5. 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申请,或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疫情防控期间,中院将切实为您提供便利的网上诉讼服务,请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防疫风险。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中院与您携手共度难关!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日
相关业务办理平台和详细操作手册
1. 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以及邮寄地址
福建移动微法院

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


2. 电话服务
泉州市内直接拨打12368
泉州市以外拨打0595+12368
3. 网上开庭
智慧庭审系统(PC端)https://tingshen.qzcourt.gov.cn/
智慧庭审APP(手机端)

4. 卷宗查询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其他方式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
5. 网上调解
全国法院调解平台(PC端)
http://tiaojie.court.gov.cn/
全国法院调解平台(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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