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广精神类疾病住院病人按床日收付费改革
住院报销比例 最高达90%
泉州网5月9日讯 (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王月清)2019年年底,泉州市在市第三医院试行按床日收付费改革,并于近期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推广。记者走访了解到,改革施行后,住院费用相对固定,报销比例提高,住院也更便宜了。
所谓按床日收付费是指患者在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在住院治疗中进行分段,各住院时间段按床日进行费用定额。每日的收费标准包含患者当日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护理、床位、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诊断和治疗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根据住院天数长短不同,从210元/天至460元/天不等。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我们根据按床日(收)付费的文件,设计了一个按床日付费的检索表发给大家,根据住院的时长,患者及家属马上知道总费用是多少、最终能报销多少,从而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选择是否住院,做到明明白白付费。”市第三医院医保科科长许瑞典说。
从今年1月1日起,按床日收付费政策报销比例比去年提高了5%,参保居民为80%,参保职工为90%,住院的费用更低了。据了解,按床日收付费改革试点以来,市第三医院医疗总费用、日均费用、基金支出同比均有所降低,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有所增长,医院通过“控费”增加医务性收入159万元,初步实现医保患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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