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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07:57:28 来源:泉州网
日前,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各界关注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接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标志着我市第五部实体法进入审议阶段。

泉州网7月3日讯(记者颜雅婷)流动便民摊点如何规范设置?无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怎样管理?城市道路三天两头开挖的情况该怎样杜绝?……日前,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各界关注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接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标志着我市第五部实体法进入审议阶段。

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品位形象的外在体现,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集中反映。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7.2%,人民群众对城市形象、环境品质和卫生状况的期盼日益提高。为解决当前我市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品位形象。

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在关于《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中介绍,《条例(草案)》结合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法工委着重从理顺法规边界、理顺层级关系、坚持疏堵结合、约束权力运行、提升公民素质、完善制度规范等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车辆停放、户外广告设置、便民摊点设置、共享交通工具管理、垃圾管理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相关修改、补充意见建议。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此次审议情况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提高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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