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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07:43:11 来源:泉州网
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根据统计,今年3月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11.5%,已超过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临界点。全市已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放3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下达了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

泉州网5月7日讯 (记者陈林森)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根据统计,今年3月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11.5%,已超过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临界点。全市已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放3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下达了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分两类人员。第一类为全市今年3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第二类为全市今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2020年3月至6月,全市将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经测算,提高后,第一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89元/人月,补贴资金总额为1028.82万元,其中市级承担30%计308.72万元、县级承担70%计720.10万元;第二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56元/人月,补贴资金总额为47.60万元。此次价格临时补贴预计将惠及11.8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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