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大整治”行动通告
(第2号)
为全面摸清房屋安全隐患底数、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更好地推进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举报内容和举报电话通告如下:
一、举报的四类重点场所: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
2.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商场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医疗美容、幼儿园、养老托老、电商经营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
3.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与高压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的(违章)建筑物。
4.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尚未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二、举报的重点问题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特别是“四无”钢结构建筑。
二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是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四是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
五是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六是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七是民房用于工业厂房、易燃仓库,厂房改建群居房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各县(市、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举报电话:
鲤城区:0595-22355695
丰泽区:0595-28933693
洛江区:0595-22638983
泉港区:0595-87923622
石狮市:0595-88760186
晋江市:0595-85684405
南安市:0595-86382002
惠安县:0595-87395311
安溪县:0595-23232027
永春县:0595-23885011
德化县:0595-23668006
泉州开发区:0595-22353051
泉州台商投资区:0595-27550057
人工接听时间为每日正常上班时间(含周六、日),市本级举报电话:0595-22016789。
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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