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泉落地转化
关于我市启动2019年度STS计划申报工作的解读
日前,为进一步推动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泉州落地转化,我市启动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三批)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简称“STS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针对项目申报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记者邀请了泉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问题1: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哪些领域的项目?
答:重点支持STS计划,包括产业化项目、院市合作项目、中科院创新人才团队引进项目。其中,产业化项目支持本年度STS计划中符合产业化条件的项目;院市合作项目支持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与在泉注册企业和单位合作,面向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中科院创新人才团队引进项目,纳入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统一实施。
问题2:STS计划对项目牵头单位有什么要求?可以由中科院所属研究院作牵头单位吗?
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与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合作的,在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不能以中科院所属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联合在泉企业和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共同申报。
问题3:入选当年度的市级STS项目是否可以优先推荐申报省级STS计划项目?
答:是的。入选院市合作项目的,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的省级STS计划项目,其中符合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的,择优推荐省级STS计划产业化项目,享受叠加政策资金支持;入选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中的中科院创新人才团队,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创新团队引进项目。
问题4:补助资金如何拨付和管理?
答:立项后预拨50%资金,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所需资金由泉州市级和立项项目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按50%承担。补助资金由泉州市科技局、立项项目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中科院所属合作院所共同监管。
问题5:申请院市合作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交什么材料,主管单位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项目牵头单位需填写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书、自筹资金承诺函及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的材料。主管单位在对申报单位项目进行核实后出具推荐函、现场调研核实表及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问题6:怎么进行申报?时间截止什么时候?
答:申报单位在新版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上进行注册(2018年度已在新版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日18:00前。
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无主管部门的,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8月19日18:00前。
□本报记者 王树帆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