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24日讯(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洪金建 文/图)开信贷公司高息放贷,为了收回本金和利息,采取泼油漆、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方式催账,昨日,王某等8人因涉恶被鲤城法院一审判刑。

该团伙进行泼漆讨债
泼油漆贴“大字报”讨债
记者从鲤城法院获悉,2017年10月以来,王某出资成立“侨乡信贷”公司,陆续雇佣徐某(另案处理)、许某、柯某等人担任公司各分部的负责人,这些人除了每月领取固定工资,还可以按照部门盈利20%分红。随后,这伙人在鲤城、丰泽、南安、晋江等地向他人发放高息贷款。
为向借款人催收本金和利息,王某购买了油漆、天那水等工具,授意许某、柯某与徐某组织、指使包括被告人吴某、许某裕、吴某伙、张某等在内的人员,采用泼油漆、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手段,对借款人进行滋扰,施加压力,形成了以王某为首要分子,许某、柯某与徐某为组织成员,吴某、许某裕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此外,每天下午2点,王某都会要求“手下”到公司碰头,决定当晚向哪个借款人讨债,他要求“手下”必须拍摄照片、视频报告当晚讨债情况。为了体现公司的实力,王某还购置了一辆奔驰和一辆奥迪,要求“手下”开豪车去讨债。
2018年4月,家住市区的苏某向该信贷公司借款4.5万元,扣除首期利息和中介费,到手3.84万元,日息360元。借款后一个多月,苏某每隔十天就要支付3600元的高额利息。至去年6月,她已实在无力偿还本息。王某先是不断发信息、打电话对她进行辱骂和威胁,又连续数日凌晨到她家骚扰,在大门及楼梯过道等处泼油漆、贴“大字报”威胁,苏某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回家,无奈之下只好向警方报案。

指认现场
8人涉恶一审获刑
接到多人反映遭到暴力讨债线索后,鲤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历经三个多月的侦查布控,于2018年9月5日深夜11时展开收网行动。当晚,鲤城公安抽调60余名警力,兵分6组,分头前往鲤城、丰泽实行统一抓捕,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网打尽,王某及团伙骨干成员悉数落网。案件破获后,苏某等被害人终于可以安心回家,她家周围的邻居也重新获得了安全感。
鲤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8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了人数众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组织成员较为固定、多次实施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多地非法高利放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此外,许某还因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以虚假和解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综上,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许某、柯某等7人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